《记念刘和珍君》:“记念”写错了吗?
《记念刘和珍君》题目中的“记念”一词,教材注释为:“记念,现在写做‘纪念’。”这里“纪念”和“记念”两词,是完全可以通用,还是仅此一例呢?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纪念”:动词,用事物或行动对人或事表示怀念。“记念”见“纪念”。似乎说得很明确,“记念刘和珍君”中的“记念”和“纪念”在单独使用或不构成词组时基本等同。那么是不是这样呢?
应该不是,如“他心里记念着家乡的亲人”“时间再久也改变不了他对这份情感的记念”“我底前途,望你记念;我底往事,愿你忘却”等,这里的“记念”都是惦记、挂念的意思,不可以用“纪念”。
再如古文“数年不见,音信皆无,也不知他得官也未,使我心中好生记念”(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中的“记念”是“怀念、记挂”的意思。这说明,在古代,“记念”就有挂念、牵挂、惦念等含义。当然古文中“记念”也有“纪念”的含义,“更以路费征袍赠之,使之为后日记念”(《三国演义》第二十七回)这里的“记念”是“用来表示纪念的物品”的意思。看来,在古代“记念”就可以替代“纪念”了。
但前文已述,“纪念”则不可随便代替“记念”,“记念”的含义更为丰富,而且“记念”一词既可作动词也可作名词。
《记念刘和珍君》中有“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一句,说明鲁迅打算以文章来告慰亡魂,自然是“纪念”之意;文中还有“离三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一句,鲁迅写文章是为了避免“忘却”,所以此中应该有“记念”之意。故而,文题用“记念”比用“纪念”合适,两意兼得;再如鲁迅另一篇作品《为了忘却的记念》,文末有“不是年青的为年老的写记念,……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一段,这里面的“记念”除了有以诗文“纪念”之意外,还有“记起”即“记挂起”的意思,使用“记念”似乎比用“纪念”更准确!同是鲁迅,在“我还没有亲自遇见过黄花节的纪念,因为久在北方”(《而已集·黄花节的杂感》)中,就很明确是用“纪念”而非“记念”。所以这种写法应该是鲁迅先生斟酌后有意而为之,并非特例,也不能简单认为二者是通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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