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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有关资料

小编:

【析鲁迅《孔乙己》的现实性与象征性(节选)(王润华)】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析过这个象征结构之内涵。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 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象征戏剧的对白

小说中连声音都具有象征的结构。

孔乙己一共出现在咸亨酒店四次,每次都与人作简短的对话(第一回向群众申辩窃书不能算偷。第二回与小伙计对话。第三回的对话是对贪吃的小孩子说的。第四回是与掌柜的对话):

1、“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2、“你读过书吗?”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

“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3、“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4、“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

滕云在《从〈孔乙己〉谈鲁迅小说的艺术成就》一文中分析得很好:

这11句话里有孔乙己的自持与辛酸,有他的卑微与良善,有他的性格与神情,有他的每况愈下的沉沦。这11句话,句句是人物的灵魂的自白……

其实这四次对话,都是现代象征戏剧中的语言,具有丰富的联想力,它是让人听见后再去感受其内涵,它不是普通的小说人物的对话。群众、掌柜、小伙计的面目都不清楚,我们需要这些充满视觉意象的声音去认识他人的面貌。譬如掌柜的说了四次话,每次只有一句,而且关心的是孔乙己欠下的十九个钱:

1、“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2、“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3、“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4、“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一直到孔乙己大约已的确死了,掌柜的才停止那句话,它虽然简短,但对穷人来说,比子弹还可怕。它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这是任何社会都可听见的声音,因为任何社会都有穷人,也有像掌柜的市侩气十足、落井下石的人。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群众、小伙计、小孩子们、掌柜轮流向孔乙己的对话,我们发现都是攻击性的,对准他的弱点、隐痛,使他难堪。最后由何大人与丁举人来把他打得遍体鳞伤,最后死于严寒的冬天。“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对苦人凉薄的社会风气还不是跟天气一样?所以孔乙己最后死于冬天。请看小说中三种人的口里或心中所说的一些话:

1、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痕了!”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2、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3、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孔乙己像一个垂死的人,正在被一群尖声叫着的狼群撕咬。

从中国到世界性的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中的推销员(willg Lo man)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选自《鲁迅小说新论》,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

【喜剧的氛围悲剧的内容──重读《孔乙己》(邓玉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运动的前夜继《狂人日记》之后发表的第二篇白话小说,也是他自己最满意的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后来亲自将它译成日文。《孔乙己》一文虽不足三千字,但结构的完整、情节安排的巧妙、思想的深刻、语言的精练,历来为人们称道不已。今天,重读这篇小说,我再一次被它的艺术魅力迷住,被它在喜剧的氛围中展示悲剧的内容,以“笑”写泪的写作方法折服。

古人说,以乐写哀,哀更显哀。同样,以喜写悲,也更添悲色。《孔乙己》一文所表现的悲剧性内容,就正是在喜剧的氛围中展开并得到强化的,“笑”纵贯了《孔乙己》一文的始末。作者把它与孔乙己悲惨的一生紧紧胶合在一起,让孔乙己在人们的笑声中登场,在人们的哄笑声中表演,最后又在人们的笑声中走向死亡。

文章首先介绍了孔乙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为孔乙己的出场作一个引线。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因工作的单调、无聊(“专管温酒”)和生活的苦闷(“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而特别记起给自己带来笑声的孔乙己,“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孔乙己还未出场,我们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记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因为他是人们单调、无聊和苦闷生活的一个笑料,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

1、笑声中“粉墨”登场:

孔乙己一上场,就让人忍俊不禁:“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从前面三节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下层劳动人民的“短衣帮”们喝酒只能靠柜外“站着”,穿长衫的上层地主阶级喝酒则是“踱进隔壁的房子里”“坐喝”。而孔乙己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且是“唯一”的人,这说明他既不属于短衣帮也不属于长衫客,与他们都有一定的距离。孔乙己刚一亮相就以他的穿着和喝酒方式显示了他的特殊身份和与众不同。其实,从他“站着喝酒”这一点来看,他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没两样。但他偏又不肯脱下标志着知识分子身份的“长衫”,说明他死要面子,硬摆“读书人”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这无疑会使他与周围的人孤立起来,因而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他穷困、懒惰,穿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常遭欺辱,“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偏又自视清高,好卖弄学问,“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而被人取了个“孔乙己”的绰号。总之,孔乙己一登台亮相,作者就通过对他的身份、肖像、穿着、语言及绰号的描写、介绍,展示了他的现实处境与思想意识的矛盾、可笑。

2、笑声中强自表演:

活在读书求仕的理想世界的孔乙己,一进入现实社会,就变得尴尬不安,就与周围环境对立起来。所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一个“又”字,一个“新”字,说明孔乙己因偷窃而挨打受伤已不是新鲜事,也不止一次。这样的取笑于孔乙己也是家常便饭了。所以他不想搭理他们,但短衣帮们却不想放过这开心的机会,“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对读书人的“清白”看得很重的孔乙己此时不得不争辩:“你怎么诬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那个崇尚“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里,读书是最高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和读书有关,就是值得尊敬的了,甚至像偷窃这样的丑事,一旦和读书发生关系,也就不成为丑事了,甚至还有些光荣。这一点在孔乙己看来是这样的,当然也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个托辞,因为“偷”与“窃”是一个意思,只是一口语一文言而已。至于他后面说的“君子固穷”之类的话,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是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来为自己辩解,以示其读书人所为都是按圣贤所教做的,非一般人所能理解。说这话时,孔乙己脑海中未必就没闪现过自己和许许多多颠簸求仕而不得其遇的干禄者形象,但科举求仕掌握了他的精神世界,是他和很多知识分子至死不渝的理想,虽然他不曾实现这个理想。他这种自欺欺人、执迷不悟的辩白,只能更引起众人的哄笑;一时“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凌弱怕强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大通病,看着比自己更弱的人受害受辱是有些人的乐趣。同样,对比自己更穷困却以读书人自居的孔乙己进行取笑也更让短衣帮们快活不已。“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对这样的发问,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这是一种明显的骄傲情绪,读书是他惟一引以自豪的事。可是,“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落第”是孔乙己最痛的伤疤,被视为奇耻大辱,平时对它是讳莫如深,惟恐别人来触及。短衣帮酒客们清楚他的痛楚所在,偏偏喜欢来揭它,以此窘他。在这种打击下,“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一则上面的话触到他内心最痛苦,也最难解释、最难掩饰的地方,他为此感到羞愧,面上无光,有口难言,所以只能用一些别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的话来搪塞;二则,孔乙己越是被紧逼穷追,就越会失去口语而代之以他熟悉的文言。他只有在用文言文构建的观念世界里才是自由的。而他的观念世界恰恰完全堵死了参与现实中与人们共存的日常世界的通路。对于短衣帮们来说,孔乙己只有科举合格了才是具有权威性的存在,他头脑里储存的知识本身什么权威也没有。学问、知识只有通过当官从政才能实现其价值。孔乙己没有官职和经济地位,只是作为一个一文不名的读书人而置身于人们面前,这样,他头脑中确实储存的知识的权威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孔乙己头脑中储存的知识不具备任何权威,这一无情的现实铸成了不得不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的“寂寞”。可是,这与其说是孔乙己个人的责任,毋宁说有着更为深刻的文化背景。因为孔乙己的“寂寞”是与“圣人”孔子的“寂寞”相重叠的。鲁迅说过:“孔夫子到死了以后……每一县固然都有圣庙即文庙,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样子,一般的庶民,是决不去参拜的,要去,则是佛寺,或者是神庙。”孔乙己内心深深的寂寞和苦痛,短衣帮们是无法理解的,也是不愿了解的,更不用说同情了,所以他们反而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里再一次写到孔乙己给人们带来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却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喜剧的氛围中上演着孔乙己科场失意的悲剧。

孔乙己知道自己不能与大人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寻找知音,借以补救自己精神上的寂寞、无聊,这表现在教小伙计“我”有关“茴”字的四种写法和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这两个情节。教“茴”字的四种写法,又暴露出孔乙己一旦参与现实就势必表现出的“迂腐”,而支撑他的“迂腐”的是强固的文字信仰。其实,文字由繁到简,是一条规律,“茴”字的各种异体写法是僵死而无用的知识,而孔乙己却视之为“宝贝”,加以炫耀。这种迂腐落后的思想行为势必不受人喜欢,难怪小伙计毫不热心,要“努着嘴走远”。连小孩子也对他“多乎哉,不多也”的陈腐语言报以嬉笑,在笑声中走开了。

这样一个迂腐、落魄的穷知识分子在大人和小孩心目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也是毫不受人尊敬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句话就一方面深刻说明孔乙己可有可无、可笑可怜、无足轻重的地位,再次显示他的寂寞与悲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的“凉薄”(即冷漠、薄情)、麻木,对别人毫不关心、毫不同情。

3、笑声中惨然谢幕:

乐极悲极,人们开心到顶点的时候也是孔乙己悲苦到顶点的时候。当孔乙己再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时候,他的外形已大为改变:脸色黑瘦,穿一件“破夹袄”,两腿盘坐在一个用绳子挂在肩上的蒲包上“走”来。外形的改变,正是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写照,说明他不仅精神被毒害、摧残了,连肉体也被摧残得不成样子。对身心俱毁、濒临绝境的孔乙己,属于剥削阶级的掌柜自然是不会表示同情的,玩弄、欺凌受苦人是他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可是短衣帮酒客们也随声附和“笑了”,这就更深刻地表现出社会的悲凉,人们的“凉薄”。既然对弱者的痛苦不会表示同情,对强者的残暴也不会表示出愤慨了。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凉薄”还是显示出鲜明的特殊性:孔乙己和丁举人都是穿长衫的科举知识分子,人们对丁举人的炎威越是臣服,对失败者孔乙己的“凉薄”也越是强。对人们的取笑,此时的孔乙己已无法分辩,“跌断……”,是他不能不维持的最低的面子,他内心里还存在着求生的意志,所以他恳求掌柜不要再说了。可人们还是“说笑”着,看着他喝完了酒,坐着用手“慢慢走去”。身残体废又无谋生手段的孔乙己以后该如何生活呢?他的结局必然只有一个:死亡。

孔乙己在笑声中登场,最后又在笑声中走向死亡,“笑声”贯穿着全篇。这阵阵笑声跟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它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冷酷,同时也批判了群众的麻木。这种以喜写悲的写法,使小说的主旨表现得更突出、更深刻。

──选自《语文教学与研究》1998年第9期

【漫谈《孔乙己》的语言(杨荟、仲夏)】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篇幅不长,全文不过两千多字,却成功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读后久久不能忘却。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思想毒害而至死不悟的旧知识分子的典型,是封建科举制度的殉葬品。孔乙己这样的人物跟我们隔着一个时代,然而我们读了这篇小说,对他却是那样的熟悉、了解。我们不仅能描述他的衣着、相貌、举止、神态,而且能讲述他的思想、遭际以及他从人世带走的悲哀。孔乙己之所以能给我们留下如此鲜明、深刻的印象,是与作者塑造人物时运用语言的娴熟、精当分不开的。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从语言的角度来观察分析文学作品,也是赏析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是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认识孔乙己的,咸亨酒店是孔乙己活动的重要场所。作者把自己的主人公安排在这样的环境里,自然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主人公的思想性格。所以,对咸亨酒店作一番了解也是必要的。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曲尺是大家所熟悉的东西,以曲尺状其形,既省笔墨,又容易为读者了解。在咸亨酒店,这曲尺形的大柜台便是社会地位不同的顾客的分界线。阔绰的长衫主顾可以“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做工的短衣帮则只能“傍午傍晚散了工”,“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纵使能买点下酒物,也无非是一碟盐煮笋或茴香豆之类。长衫和短衣,柜里和柜外,慢慢地坐喝和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长衫客既有钱又有闲。作者形容他们走路的样子用了一个“踱”字,突出了他们迈四方步、摆阔架子的姿态。“坐喝”之前又加上个状语“慢慢地”,更表现出他们尽情享乐、悠闲自得的神态。傍午傍晚散了工来这里喝酒的短衣帮则完全不同。他们既无钱又无闲,他们需要的是解乏提神。“热热的喝了休息”,这既写出了动作的方式,又写出了动作的目的,语言质朴而精练,非常符合人物的特征。

这个等级森严而且饱含着世态炎凉的咸亨酒店,便是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活动的舞台,是展示其悲剧性格的典型环境。

下面来看看作者是怎样描写作品的主人公孔乙己的。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出现时,作者是这样介绍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十七个字,便点出了孔乙己的尴尬处境。文字极少而容量极大。既然是穿长衫的,理应踱进屋里慢慢地坐喝,然而孔乙己却踱不进去,因为他“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靠柜外站着喝酒。既然穷到这步田地,就该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走进短衣帮的行列,然而他却不能,因为他思想深处铭刻着那个时代赋予的教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使得他自以为高人一等,看不起劳动和劳动人民,即使处在穷极潦倒的境况之下也不肯正视现实,还要摆读书人的架子。于是孔乙己已成了病态社会的病态人物,成了咸亨酒店的上不去下不来的特殊顾客──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这十七个字是对孔乙己这个矛盾人物的思想性格特征高度的形象的概括。

作者对孔乙己外貌的描写极具特色: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青白脸色”是食不果腹的表征;皱纹间的伤痕是经常受人凌辱的记号;“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是岁月的记录,更是潦倒的象征;又脏又破的长衫是贫穷的标记,也是不劳动的证明。当他蘸着酒在柜台上教小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时,我们还看到了他的长指甲,那更说明他四体不勤。总之,孔乙己既不是养尊处优的阔佬,也不是饱经风霜的劳动者。从孔乙己外貌的描写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好逸恶劳、穷酸潦倒,饱受凌辱摧残的悲剧人物的形象。这里作者没有借助于比喻、夸张之类的修辞手段,只用白描手法,却活画出了人物的肖像,文字是那样的简练朴素,而形象又是那样的生动逼真。

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顾客都把孔乙己当作笑料。为了取乐,他们常常打趣、嘲讽孔乙己;为了自卫,孔乙己常同这些人“交战”。作者正是通过这样的场面来揭示孔乙己的内心世界的。“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既说“又”,就不止一次;既说“新伤疤”,必有旧伤疤。这说明孔乙己经常被人殴打。然而,对此孔乙己并不理睬,而是以“排出九文大钱”,要酒要菜来表示自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是对挑逗者的无声回击。这个“排”字,写的是动作,表现的却不止是动作,还有动作者的神态。当孔乙己把九文钱一个一个地排在柜台上的时候,可以想见他的心里和脸上一定是十分得意的。接着酒客们加强攻势,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先前是含沙射影,现在是单刀直入,而且故意高声叫嚷。这回孔乙己不能再以无声战有声了,于是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不说冤枉好人,而说污人清白,这是孔乙己独有的语言。可惜的是语言虽雅,却缺乏力量,因为他自己并不“清白”。于是,对方趁势进逼,拿出了真凭实据:“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挨打的时间、地点都说出来了,这下孔乙己真急眼了。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这“绽”字十分传神,使人感到孔乙己额上暴起的青筋似乎清楚可数,逼真地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的神情。死要面子的孔乙己在真凭实据面前仍不服气,还要争辩,说什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与“偷”本是同义词,所不同的一是文言,一是白话,可孔乙己却认为不能相提并论。他宁可承认“窃”,决不承认“偷”。在他看来,“窃”比“偷”似乎高一等,何况他“窃”的是与读书人关系密切的书,这就更高一等了。其实这是强词夺理,是自我解嘲。不过这解嘲的方式和语言都是孔乙己特有的。这自然只能招来一阵哄笑,使酒客们得到了满足。

孔乙己不仅脸上有条条伤疤,心上也有累累伤痕。人们的挑逗只触及他脸上的伤痕时,他还能还击、辩解;当触及他心上的伤痕时,他便垂头丧气、无力争辩了。且看下面一段描写: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既然读过书,当然认识字,何以又问“你当真认识字么”,这明明是对孔乙己的奚落,“当真”二字尤为刺耳。但孔乙己毫不在乎,因为他不但认识字,而且“写得一笔好字”,这在鲁镇是闻名的。因而孔乙己对这样的攻击可以摆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可是当人家问他“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便失去了精神支柱,像泄了气的皮球,“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不屑置辩”与“颓唐不安”又是两种精神状态的对比。“不屑置辩”,其神情多么高傲;“颓唐不安”,其精神多么沮丧。“脸上笼上一层灰色”又把“颓唐不安”具体化形象化了。这个对比深刻揭示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什么当人家一提及他没考上秀才他便如此颓丧呢?孔乙己满脑子的“学而优则仕”,对仕途始终抱着极大的幻想。学而不仕,意味着学而不优,屡试不第便成了孔乙己一生的奇耻大辱。因此,只要一触及他这块心病,他便语言阻塞,精神颓唐。以上关于酒客奚落、嘲讽孔乙己和孔乙己解嘲、争辩的描写,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都极富有个性,因而使得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孔乙己是寂寞的。在咸亨酒店他只是一个笑料。不幸的孔乙己“便只好向孩子说话”。通过孔乙己与小伙计及酒店邻舍孩子们的关系的描写,作者揭示了孔乙己性格的另一侧面:热心和善良。当他问小伙计茴香豆的“茴”是怎样写的,小伙计认为孔乙己不配“考”他,把脸别了过去。“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孔乙己的态度是很耐心的,说话的语气是“很恳切”的,可见孔乙己主动教小伙计写字是诚心诚意的,并非为了炫耀自己。孔乙己不“考”别的,单考茴香豆的“茴”字,也很自然贴切,因为茴香豆是咸亨酒店的常备酒菜,也是孔乙己常用的下酒物。当小伙计懒懒地说出“茴”字的写法时,孔乙己是那样的高兴,不但“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还点着头连声说,“对呀对呀!”可小伙计更不耐烦,干脆“努着嘴走远”。“努着嘴”也形象地表现了这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不耐烦的动作特征。见此情景,孔乙己不是生气,而是“叹一口气”,显露出来的不是不高兴,而是“极惋惜的样子”。这些描写,都表现了孔乙己帮助他人的热心。

孔乙己虽然穷,但还舍得把自己可数的几粒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尽管每人只有一颗,但也足以表现出他的善良。当然,即使在这样的时候,孔乙己也是愚腐可笑、酸气十足的。“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身材高大的孔乙己自然有一双大手,把五指伸开放在碟子上,确乎像个罩子。这个“罩”字不仅将孔乙己着慌的样子形象化了,而且也反衬出碟子之小,茴香豆之少。孔乙己弯下腰去对孩子们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他几乎是在恳求孩子们不要跟他争这为数不多的几粒豆。他直起腰又看一看豆,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地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神情更加可笑,连孩子们“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断腿前的孔乙己尽管脸上时常带些伤痕,尽管经常遭到人家的冷落和嘲讽,但我们偶尔还能看到他高兴的样子,听见他愉快的笑声。断腿后的孔乙己便只剩下了内心的哀鸣。

当他最后一次用手爬到咸亨酒店时,作者对他的描写仍然采用了对照的手法。先前的孔乙己是“青白脸色”,现在是“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先前身材高大,跟孩子们说话要弯下腰去,现在盘着两腿,坐在蒲包上,不能站立,跟别人讲话须要“仰面”。先前人家嘲笑他,他常常脸红脖子粗地为自己辩解,现在却“不十分分辩”,只是用眼色“恳求”掌柜不要再提他的断腿。孔乙己仍是要面子的,他不承认腿是因偷东西被打折的,而以“跌断”来遮掩,不过说话的声音极低,而且断断续续。此时的孔乙己,肉体上精神上都已彻底坍塌。

孔乙己的周围充满了冷漠与残忍,可作者笔下一再出现笑声。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消失,在笑声中演完他一生的悲剧。孔乙己是一切人的笑料,谁都可以笑他,长衫顾客和短衣帮,掌柜和小伙计,乃至看热闹的孩子们。是的,孔乙己身上确有不少可笑的地方,然而人们不只是笑他满口之乎者也的迂腐气,不只笑他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歪理,也笑他脸上的伤疤,也笑他被人毒打致残的断腿。这令人战栗的笑声是残忍的,然而人们从中却得到了“快活”。那些长衫主顾、掌柜以捉弄、戏耍孔乙己为乐,这是不足为奇的。不幸的是短衣帮也以讥笑孔乙己的伤疤和断腿为快,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感到压抑。小说中多次重复的笑声一方面是对孔乙己好逸恶劳、自甘堕落、自视清高种种劣根性的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也是对短衣帮缺乏同情、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的批判和否定。可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中的“其”,不只是孔乙己,也包括了短衣帮。

在咸亨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而且孔乙己总是给酒店带来笑声,使“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些当然不会使掌柜反感,惟一使他遗憾的是到死也没能还给他的十九个钱。孔乙己长久不到店里来,掌柜想起来的是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爬到酒店来,掌柜见面第一句话仍是“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时说的也是这句话。到第二年端午,掌柜说的还是这句话。作者用同一种语言间隔复出的方式充分揭露了掌柜的冷酷和贪婪。小伙计对孔乙己又是怎样呢?在咸亨酒店,小伙计是活泼不得的,“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只有”“才”表示唯一条件。也就是说,在别的条件下,小伙计是不敢笑的。按说小伙计该是惦记孔乙己的,可事实并不如此。只是在掌柜结账时忽然提起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小伙计“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这里的“才”是表时间,“刚刚”“这会儿”“现在”的意思,就是说,在这以前他并没有想过孔乙己。至于短衣帮,他们对孔乙己的命运也是漠不关心的。下面是他们对孔乙己不幸遭遇的一段议论: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孔乙己和丁举人同是封建社会的读书人。一个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穷愁潦倒,被人踩在脚下;一个中了举,爬到了社会的上层,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在短衣帮看来,孔乙己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简直是“发昏”,胆大妄为。“竟”本来是个普通的语气副词,表现动作行为超出常情,出人意料,用在这里却很有分量。一方面表示丁举人的霸道、凶残,另一方面表现了孔乙己穷途末路、冒死求生,处境悲惨。孔乙己的命运到底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这漫不经心,模棱两可的回答,透着一股刺人的凉气,说明了他们对孔乙己的冷漠。

小说的结尾是意味深长的。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又是“大约”,又是“的确”,岂不矛盾?不然,仔细想想,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孔乙己既然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没有人关心他,谁能确切地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活着,只能说“大约”。孔乙己是一个好喝懒做的人,只要有一口气,就是爬也要爬到咸亨酒店来喝上一口的,然而从初冬到年关,到第二年的端午,再到中秋,又到年关,始终没见孔乙己来,看来孔乙己并非“许是死了”,而是“的确死了”这是很合乎逻辑的。结尾处这看似矛盾的词语更加含蓄、深刻地表现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无疑这也加强了小说对吃人的封建制度控诉和鞭挞的力量。

──选自《名作欣赏》1983年第4期

【《孔乙己》叙事学评论(节选)(王富仁)】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由这三个部分构成的,而在这三个部分中活动着的则是三种不同的人。那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后面的世界是属于“掌柜”的。他是一个商业的经营者,是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标的人。在“隔壁房子里”坐着喝酒的是“穿长衫”的顾客,是一些“阔绰”的有权有势的人。“掌柜”需要权力的保护,也需要从他们的消费中赚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不但“要酒”,而且“要菜”,所以,“掌柜”对他们有特殊的尊重也有特殊的招待,那个小伙计因为“样子太傻”而没有资格侍候这些长衫的顾客。而柜台外站着喝酒的则是一些“短衣帮”的顾客,他们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人,是“做工的人”。他们也是消费者,但消费水平有限,有的只花几文钱买碗酒喝,有的多花一文买一碗“盐煮笋”或者“茴香豆”,至多再花十文买一样“荤菜”。“掌柜”对他们不用特殊地照顾,还要在他们的酒里“羼水”。因而他们对“掌柜”也是不信任、不客气的:“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他们对酒店掌柜并不那么敬畏,而从他们的谈话中则可以听得出,他们对像丁举人、何大人这样一些穿长衫的人则是有着更多的敬畏之心的。但他们也不能忽视后一部分顾客,因为这部分顾客人数众多,是他们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普通老百姓对商人是不信任、不客气的,他们虽然有钱,但并不受到格外的尊敬。老百姓敬畏的是有权势的人。这使我有可能用现实人物和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解读《孔乙己》中的这些符码,并使之有了我所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意义。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很多我所认识的人,并对所有现实的人进行这种分类。他们作为“典型”不再是鲁迅那时的人的典型,同时成了我所实感中的人物的“典型”。

上述三种人生活在三个不同的世界里,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维形式。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不同的鱼生活在不同的水里,只要没有特殊的灾难发生,至少在精神上是没有严重的苦痛的。穿长衫的人获得人们的普遍的敬畏,并且有实际的权力可以维持自己的权威。孔乙己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不论短衣帮还是酒店掌柜,都提不出任何异议,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力,是鲁镇社会的惯例。他们有“文化”,并由这“文化”换得了“金钱”和“权力”,实现了他们的“文化”的实际价值,在精神上也获得了基本的满足;“掌柜”靠卖酒赚钱,他对长衫顾客的特殊招待是经营的需要,往短衣帮的酒里羼水也是经营的需要,以经营的原则获得经营的利润,在精神上再也没有什么严重的缺憾;“短衣帮”靠做工维持生计,他们用自己的劳力,换取生活的资料,靠“勤劳”,靠“节俭”,虽然无权、无势,也没有更多的金钱,但他们能够尽量避开与权力的冲突,也没有非分的物质享乐欲望,只要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还能继续维持下去,他们在精神上就没有不可忍受的苦痛。在鲁镇,几乎只有“孔乙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穿长衫”是“有文化”的标志,但在“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坐喝”的顾客那里,“文化”是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当“文化”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文化”似乎有着神圣的性质,它被人尊重,被人敬畏,受到全社会人的崇拜,但全社会的人尊重、敬畏、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文化”呢,还是“权力”和“金钱”呢?这在那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中,是人们所难以直观感到的。只有到了孔乙己这里,“文化”才从“文化”“权力”“金钱”的三位一体的形式中被提取出来,“文化”成了一种赤裸裸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在中国社会上还被社会所尊重、敬畏、崇拜吗?不能了!那么,社会对“穿长衫”的人的尊重、敬畏和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权力”和“金钱”,而不是“文化”!“文化”在中国社会里,只是一种票证,持有这个票证可以领到“权力”和“金钱”,而一旦它没有了领取“权力”和“金钱”的功能,它就毫无用处了。所以,孔乙己的“长衫”是同那些长衫顾客的“长衫”迥然不同的:“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它没有含金量和含权量,既不威严也不阔绰。穿长衫的重视的是威权,酒店掌柜重视的是金钱,短衫顾客重视的是“劳动”,孔乙己重视的则是“话语”。如果说“长衫”是他的文化的象征,那么,他的“话语”形式就是他的“文化”的表现了:“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又脏又破的长衫”和“满口之乎者也”就是“文化”,这种“文化”同长衫顾客的“文化”没有不同,只是不再同“权力”和“金钱”相结合,它们仅仅在孔乙己的感受中还有其存在价值,是温暖他心灵的惟一的东西。但在周围所有人的眼中,它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周围的人能感到“权力”和“金钱”的实际用途,却感觉不到“文化”的用途。在“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站着喝酒的短衫顾客”的鲁镇酒店的顾客序列中,孔乙己是“惟一的”、不入流的,因而也没有他自己的独立的空间,没有被社会所认定的一个确定的身份。就他的自我意识来说,他是属于隔壁房子里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的;但从他实际的处境来说,却是属于短衫顾客群的;而在短衫顾客群中,他又是穿长衫的,又是“满口之乎者也”的一个尤物。在过去,我们把孔乙己作为一个受到科举制度毒害的知识分子,这当然是一种解码方式,但这样的人已经在我们的时代消失了。通过这种编码形式,我已经无法把孔乙己编织进我的感受中去,无法使他在我的情感世界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他的那种“满口之乎者也”的话语形式,我却仍然随时随地都能够找到它的对应物。譬如我在自己的这篇文章中使用的“叙事、叙事方式、换喻、隐喻、视角、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倒叙、插叙”等等词语,就是我们时代的一些“之乎者也”。对于它们,广大社会群众是“半懂不懂”的,它不具有权力话语的霸权性质,也不具有经济话语的实利性质,但又好像是很严肃的,在社会群众听来是十分可笑的。但我们却舍不得这些语言形式,舍弃了这些语言形式,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就没有任何的依靠了,就没有自己的特殊性了。孔乙己到底有没有知识呢?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茴”字是不是真的有四种写法呢?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与不知道它有四种写法有什么区别吗?这恐怕只有孔乙己自己才能明白。别人自然不想听他的解释,不需要他的解释,当然也就无从知道。这正像我们说鲁迅小说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现在又有了什么“叙事学的研究方法”。但这只是我们自己搞出来的一些区别,对于根本不关心鲁迅小说的广大社会群众来说,鲁迅小说是不是有这四种或更多的研究方法,或者有了这四种研究方法与没有这四种研究方法有什么不同,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如要硬给别人说这一套,别人是会感到异常可笑的。我们总是很宝贵我们的这些话语形式,没有了它们,就没有了我们的存在,没有了我们的存在价值,也没有了我们的自我意识的形式,而在别人的眼中,这是可笑的,我们越是宝贵它们,我们越是显得可笑。由此,我感到我和与我类似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都像孔乙己。我们也穿着“长衫”,像个“官”,像个“阔人”,但我们的“长衫”却“又脏又破”,既不阔气,也无威仪,显得很可笑。在中国社会中,我们没有自己确定的“身份”。有时我们被划归“资产阶级”,被称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或“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有时我们被划归“无产阶级”,被称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但不论被划归于哪个阶级,我们都有些不像。在“资产阶级”当中,我们没有那么多的钱;在“无产阶级”当中,我们不那么单纯,别人对我们不如对“无产阶级”那么放心。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仍是由三个世界构成的:权力的世界,金钱的世界,劳动的世界。这三个世界各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而我们中国知识分子,在哪个世界里都找不到适于自己的位置,因为我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在这三个世界中得不到承认和理解。

中国知识分子在权力的世界、金钱的世界和劳动的世界中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没有自己的“身份”,但它仍要生存,并且只能靠“文化”生存。“长衫”是文化的象征,“之乎者也”是文化的表现,都还不是“文化”本身,因而也没有实际的用途,在社会上混不到饭吃。“文化”有多种用途,它可以掌权、用权,但在这方面,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比孔乙己更有经验,更有“文化”,不需要孔乙己的帮助;“文化”可以记账、算账,从事经营活动,但掌柜的自己也有“文化”,也能记账、算账,不需要孔乙己的服务。而那些短衫顾客则是不需要文化的。孔乙己的“文化”也就只剩下“认字”和“写字”:“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抄书”就是孔乙己所能起到的惟一的作用。我总觉得,我们这些被称为“知识分子”的中国知识分子,到现在做的仍然主要是“抄书”的工作。我们社会的“思想”不是从知识分子阶层产生的。我们的经济不需要知识分子的经济理论,我们的劳动群众不需要我们这些知识分子的“知识”,我们到底做的是一些什么工作呢?“抄书”的工作。把古代的书反复抄下去,把外国的书不断抄进来。我们就在这“抄书”的工作中“换一碗饭吃”。在过去,我总是相信鲁镇人所说的孔乙己因为“好喝懒做”而至于偷窃的说法,现在我开始觉得这个问题似乎并不这么简单。“他在我们的店里,品性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为什么他在酒店里如此讲信用,而对自己的主人却不讲信用呢?这里恐怕是有更隐秘的心理动机的:孔乙己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面前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都是“读书人”,都有“文化”,但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成了“人上人”,而他独独成了“人下人”。他们成了“人上人”,实际上已经不需要“文化”。有了“钱”,有了“权”,就有了他们的一切,“文化”对他们只是一种点缀。真正需要“文化”的是孔乙己。但不需要“文化”的却拥有文化的权力,被社会认为最有“文化”的人;而需要“文化”的孔乙己却没有文化的权力,被社会视为没有“文化”的蠢材,到处受人嘲笑,并且不论如何辩白也是辩白不清的。“书籍纸张笔砚”是“文化”的工具,那些“人上人”实际是不需要文化的工具的,他们没有这些照样过活,照样威风,这些只是他们家的一些摆设,但他们却有“书籍纸张笔砚”。孔乙己是需要“书籍纸张笔砚”的,是依靠这些过活的,但他却没有。孔乙己在下意识中大概就觉得这一切实际是应该属于他的,所以,尽管他知道偷走这些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还是忍不住要偷。我在多半生的人生观察中发现,中国知识分子看不起商业大亨,但却与他们发生不了实际的纠葛。在商业关系中中国知识分子是很守信用的,倒是劳动阶级的人对商业大亨有着本能的忌恨,常常去揩商人的油,甚至绑架、偷盗他们。中国知识分子很胆小,很软弱,思虑多,有心眼,但却常常用自己的头去碰权力的铁壁,做出为人们所难以相信的蠢事。足见孔乙己不偷酒店掌柜而偷何大人、丁举人,是有更深层的心理原因的。就其实质的意义,这是向权力的宣战,向社会权威的宣战。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何大人和丁举人才对孔乙己如此的残酷和凶暴。对于何大人、丁举人,“书籍纸张笔砚”未必那么重要,他们痛惜的也绝不是这点“财产”,他们愤慨的是孔乙己对他们权威地位的蔑视,是孔乙己内心那点说不出来的隐秘愿望。但孔乙己的这种隐秘的心理愿望,是无法被短衣帮顾客所理解的。他们知道的只是孔乙己的“偷”,而“偷”自然是不好的,是理应受到惩罚的。对“偷”的本身,他们也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他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孔乙己为什么非要“偷”权力者的,这在他们看来是非常愚蠢的。“偷”的原则就是要避开惩罚而获得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获得的经济利益,而孔乙己进行的却是只能招来更严重的惩罚而无法获得经济利益的行动,这不是很蠢的吗?“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孔乙己这种以“偷”的形式进行的情感性发泄,获得的只是一点内在隐秘心理的满足,而在周围的社会群众看来,却只能是他从失败走向失败的一部耻辱的历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由“偷”到“打”,由“打”到“伤”,由“伤”而在身上、脸上留下“伤痕”、“伤疤”,这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很多知识分子所经历过的。我们现在常常把中国知识分子想得太严肃、太伟大,好像他们都在追求着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大目标、大理想,但据我的观察,实际上大多数的中国知识分子是没有那么明确的目的,那么宏大的志愿,那么理性的考虑的,他们也没有实际地实现自己所宣扬的社会目标的行动纲领和能力。有的仅仅是一点心理上的不平衡、不满足,当他们隐忍不住这点不平衡、不满足,便会做出一些平常人做不出的事情,说出一些平常人说不出的话,违反了社会的“常规”。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不符合社会的常规,只是隐忍不住自己本能的冲动,所以连他自己也无法否认这是违背社会公德的,是不光彩的行为,是“偷”。但孔乙己是没有任何实际的力量的,当他因“偷”而受惩罚的时候,他就一无可施了,他的失败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中国知识分子不也是这样吗?他们总是在本能上就会说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话,形成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甚至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并且总是带有向社会权威挑战的意味,但他们是脱离了社会权力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是没有任何实际的力量的,一旦被社会权威送上社会的审判台,他们就一筹莫展了,就只好接受社会的惩罚了,并且连为自己辩白的理由也没有。因“偷”被“打”,因“打”而“伤”,所以,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的脸上都留着这种被“打”的“伤痕”、“伤疤”。当我第一次见到著名诗人牛汉先生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曾是胡风分子”;当我第一次见到著名文学评论家陈涌先生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曾是右派分子”;当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导师李何林先生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曾因‘人性论’而受到批判”……这些都是过去的事实,但却像“伤疤”一样贴在了他们的身上、脸上,成了他们的特点和标记。

孔乙己在权力世界、经济世界、劳动世界里都得不到同情和理解,都无法获得精神上的安慰,只有儿童对他构不成精神的压抑,所以他对儿童便有着特殊的感情。这也是人性的必然:凡是在现实社会得不到理解和同情的人必然寄希望于未来,凡是自感对现实社会无能为力的人必然希望为未来服务。而体现未来的便是儿童:“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但是,一个在成人的世界受不到尊重的人难道就会受到儿童尊重吗?一个对现实世界毫无力量的人就会作用于未来社会的发展吗?这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这只是像孔乙己这样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自制的幻象。孔乙己教给酒店小伙计写字,酒店小伙计在下意识中就看不起孔乙己,也不认为他有教导自己的权力和能力。因为在鲁镇这样的世界上,一个儿童希望自己成为“穿长衫”的,希望自己成为酒店掌柜,或者根本没有想过成为什么样的人,但却绝不会希望成为像孔乙己这样的落魄的人。他们在本能中就是依照前两类人的形象塑造自己的,而不是依照孔乙己的形象塑造自己的,他们也不会相信孔乙己能够把他们塑造成自己希望成为的那种人,因为孔乙己自己就没有成为那样的人。“写字”无法把儿童吸引到孔乙己身边,孔乙己便拿茴香豆给他们吃。这引来了儿童,但他却不可能更多地满足儿童们的这种需要,因为他的经济收入连自己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又有什么余裕满足儿童们的需要呢?“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由此我想到我,想到与我类似的中国知识分子。在成人的世界中,权力世界使我们感到自己的渺小,经济世界使我们感到自己的寒酸,劳动世界使我们感到自己的孤独,只有还没有进入成人社会的青年和童年,不会对我们构成精神的和物质的伤害,因而中国知识分子在本能上就亲近儿童和青年。但儿童和青年会亲近我们吗?不会!因为他们需要的是幸福的前途,而不可能愿意成为像我们这样的人。我们亲近他们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知识的灌输和经济的帮助。但“知识”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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