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趣味故事—对证辨诬
古代趣味故事—对证辨诬
选自《折狱龟鉴》
王蜀时,有许宗裔守剑州。部民被盗,灯下识之,待晓告官。捕获一人,所收赃物,唯丝绚絇紬线而已。宗裔引问,缧囚诉冤,称是本家物,与被盗人互有词说。乃命取两家缫车,以丝绚量其大小,与囚家车軖同。又问紬线胎心何物?一曰杏核,一云瓦子。因令相对开之,见杏核,与囚款同。于是被盗人服妄认之罪,巡捕吏当拷决之辜,指顾之间,便雪冤枉。
【注释】
①王蜀——即前蜀,五代时王建在四川建立的地方小王朝。王建(847—918)河南舞阳人,唐末为壁州(四川通江)刺史,后攻占全省,自立为帝,国号为蜀,历史上称作前蜀,以与孟知祥(874—934)所建立的后蜀相区别。前蜀也称王蜀,后蜀称为孟蜀。
②剑州——今四川剑阁县。
③部民——群众对地方官,自称部民,即老百姓。
④丝絇——用丝做成的鞋梁、缘口。絇紬音渠(qú)。
⑤紬线——纺织用的线团。紬音抽(chōu),由蚕中引出的粗丝。
⑥缧囚—在押犯。缧音雷(léi),捆绑犯人的绳索。
⑦缫车——缫丝、纺织用的工具。
⑧軖——音匡(kuānɡ),缫丝用的轮子。
⑨拷决之辜——审问判处上的错误。
⑩指顾——手一指、眼一看的时间,形容很快的意思。
【译文】
前蜀的时候,许宗裔任职剑州,一户人家被盗,在灯下见到盗贼,天亮告到官府。抓来一个人,获得的赃物只有丝制的鞋梁和缘口,以及抽出的粗丝。许宗裔提审,在押人喊冤,说这些都是自家的东西,同被盗人相互争辩。于是派人取来两家的缫车,用鞋梁衡量车的大小,结果和在押人的车轮相同。又问抽丝用什么做胎心,一个说是杏核,一个说是瓦块。指令他们相互打开查验,一看正是杏核,和在押人说的一样。于是,被盗人承认他误认错告的罪过,官员公差承担了拷问判断上的过错,很快说辨明了冤情。
上一篇:古代趣味故事—罚款制斗